剛剛從監理所辦完自己的國際駕照和代辦家人的國際駕照,整理備忘錄如下:
應準備之物 :
一、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:
(1)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: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。
(2)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,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:1年以上許可停留或居留證明(件)。
(3)香港或澳門居民:1年以上居留證明(件)。
二、原領中華民國駕照正本 (有效期限內或未逾期審驗)。
三、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 (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) 2吋 (同樣式) 照片2張。
四、護照(供承辦人員核對護照上之英文姓名,再載入國際駕照內)
五、規費新台幣250元 (惟一例外,前往日本旅遊駕駛車輛,僅需申請我國駕照之日文譯本,辦理時須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國內駕照及規費新臺幣100元。)
六、如為代辦者,代辦人須攜帶身分證件〈身分證或駕照〉以備查驗。
辦理地點:全國各公路監理所、站、處均可辦理。隨到隨辦,馬上領照。
注意事項 :
一、若有違規罰款案件,應先至監理所或裁決所處理結案。
二、國際駕照有效日期至本國駕照期滿之日止,但最長不超過三年。若國內駕照有效日未滿3年,駕駛人可以檢具最近拍攝1吋相片2張先行辦理換發國內駕照(有效日期為6年),即可申請辦理有效日期3年之國際駕照。
三、有些國家不承認台灣的駕照,請參考「各國對我國駕照態度」之資料內容:
http://www.thb.gov.tw/TM/Webpage.aspx?entry=2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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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本文參考資料如下:
一、交通部公路總局:http://www.thb.gov.tw/TM/Webpage.aspx?entry=258
二、台北市政府網站:http://www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1218580&CtNode=5158&mp=100001
三、台北市區監理所網站:http://tpcmv.thb.gov.tw/CP.aspx?pageID=193